第二章 雷-《神|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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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里村三百多人口,适合年龄要求的人就有五十来个,基本上村子里面最精壮的人都被抽走了,剩下的大半是妇孺,其他的也都是年龄超过的中老年,不过维持最基本的耕作还是勉强足够了。

    克劳斯当场就把金币分发了下去,这些钱从他手上流过,他倒是没有克扣半点,这些新兵到时候都要归他指挥,先给他们好处让他们忠心的听命,可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够多砍几个敌人的头颅,赏金也不止这些金币了。

    雷接过了金币就往自己的家里跑,而克劳斯则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他身上扛着的那足足上百斤的小鹿,低声问身边的斯特:“这个叫做雷的小伙子,身手怎么样?我看他力气挺大的,步伐也灵活得很呢。。。唔,弓箭也很有准头嘛。”

    斯特叹息了一声,摇摇头说:“他要照顾自己的母亲,所以跟我学功夫的时间很少,也就是在山上打猎练出了力气,如果真的动手,比特他们随便一个都可以击败他呢。”

    克劳斯愣了一下,对雷的兴趣马上消失了,一个空有蛮力而不知道配合的士兵,在战场上是死得最快的,相反比特那些经过初步训练的,能够和同伴合作的年青人,战斗力会大得多。克劳斯沉思了一阵,问到:“斯特,你给他们教到哪里了?”

    斯特得意得扬起头:“大人,他们从十二三岁就跟着我练武,‘重击拳’可是都学会了,而且我敢说,他们的招数比起真正的士兵不会欠缺到哪里,就是少了点力气,毕竟他们年龄还小啊;‘刺杀枪’的法门么,一共三十六个架势,他们学了二十四个,可是程度么。。。”斯特有点不好意思了,上战场的话,谁真的抡着拳头去呢?

    克劳斯已经是很高兴了,他带兵的时间也不短了,深知一群新兵中有几个人如果特别拔尖,对其他新兵的促进作用是很大的,这样训练起来就很容易了。一个好的士兵,可以带出十个好的同伴来,这次他在山区奉命召集了上千人加入自己的团队,这十几个年青人如果能够带出上百个训练得不错的士兵,自己团队的战斗力增加的可就不是一点点呀。何况其他的村子里面召集的,已经被下属带走的那些新兵素质都不错呢,都是有着在山区捕猎的经历的,会开弓动刀的角色呢。

    克劳斯一高兴,摸摸钱袋里面还有两个金币剩余,干脆的就赏给了斯特,呵呵笑着说:“那就太好了,唔,太好了。斯特,我们现在就要走,你去把他们召集一下吧。嘿嘿,他们还要去我的驻地经过训练才能派上用场不是?”

    斯特抓着金币,兴奋的朝着雷的家里跑了过去,路上他微微迟疑了一下,顺手吧一个金币塞给了比特一伙人中,家里比较苦难的克力,然后才继续朝着雷的茅屋跑去了。

    在一片的叮嘱要注意安全的话语声中,克劳斯他们带着从卡里村召集的新兵队伍出发了。克劳斯深有感触的对身边的下属说到:“看看,看看呀,我们的国民真是非常的热爱自己的国家呢。随意的征召,没有任何的麻烦,他们就愿意参加军队了。据说在史马特帝国那边,百姓们会想方设法的逃避兵役呢,难怪他们虽然有大陆最强的魔法师团,可是他们的战斗部队却是最弱的。”

    他的副官,一个豹嘴里面有着两颗獠牙的青铜骑士点头,得意的说:“要不然我们梵特帝国的军团怎么可能是最强的呢?我们的百姓可比他们的中用太多了。说起来,他们崇拜阴谋之神,所以只会阴谋诡计,战争是不行的啊。”

    雷刚好扛着一根木棍跟着克劳斯的座马前行,听到了克劳斯副官的话,不由得问到:“大人,史马特帝国崇拜的是阴谋之神,莱特帝国崇拜的是什么光明之神,达克帝国崇拜的是叫做黑夜之神的神明,其他的几个国家或者大部族也都有自己的神明,而且都有自己的神殿,可是我们梵特帝国为什么没有崇拜的神呢?”

    克劳斯愣了一下,想了一阵子想不出正确答案来,不由得有点气恼的喝到:“够了,我们梵特帝国只要有强大的军队就够了,不需要崇拜什么神明。。。嗯,那些国家,都是对自己没有自信,同时没有力量,虚弱无力,所以才要依靠虚无的神明的力量啊,我们自然是不需要什么神氏了。”

    雷被吓了一条,有点软弱的后退了一步,赔着笑脸说到:“您说得有道理,肯定是这样的。”

    克劳斯微笑着抬起头,看向了前方,不过,他心里也怀疑呢:“奇怪,反正从来没听说过有战神存在吧?所以我们虽然以战争立国,但是倒是没有崇拜的神呢。难道要我们英勇的骑士去崇拜那些依靠无耻的魔法的家伙的神明么?那简直就是对战士的侮辱啊。”

    小小的一队人朝着克劳斯的团队驻扎地开发了,同样的队出现在从西里行省的各地。那个被沙格鲁陛下戴了绿帽子的格林公爵,惟恐在帝[***]到来之前,自己的领地就已经被占领了,于是除了派出自己的私人军团,拥有两万五千人的‘绿野军团’前往行省的边境驻扎以外,还大出血本的召集了自己领地内的所有适龄的男丁充军。

    西里行省五百多万人口,他这次征集过来的男丁就超过了五十万,仅仅从数量上来说,这个军团的规模已经超过了整个帝国的直属军团,不过呢,从战斗上来说,三万帝国骑士就可以全歼他们这五十万人吧。

    而且,从政治上来说,格林公爵仓惶的扩军举动,可是大大犯忌的事情。不过,格林公爵若有若无的知道一些自己的夫人广大的神通,于是倒也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而自从警备大臣派驻在他领地内的探子头目对此并不发表任何意见的时候,格林公爵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被帝国高层接受了。

    现在唯一的难题,就是从哪里去找这么多的盔甲兵器装备给自己征集起来的军团。

    格林公爵呆呆的想了半天,终于在自己的书房怒骂起来:“该死的,他们几个人的军团还是不见影子么?那群混蛋,也不想想如果我的领地被占领了,难道他们就会好过么?”

    雷他们则是丝毫不知道外界发生的事情,一心跟着克劳斯朝军营进发。比特他们兴奋的商量着如果能够上战场,自己一定要努力立功的事情。而雷呢,他则是在心里暗地嘀咕:“斯特大叔送的那个金币,应该可以让妈妈好好的过一年时间了。无论如何,这场战争一年的时间可以停止吧。。。哎哟,我刚刚播下的种籽,忘记拜托村长叫人帮我铲草了。还有,那头鹿,妈妈不知道能够把它的皮给鞣制好,三张皮就可以换一个银币呢。。。四只野鸡,妈妈倒是可以对付几天了,炖汤的话,对她的身体有好处的。可惜没来得及吩咐就被带走了啊。”

    雷偷偷的看了看威风凛凛的克劳斯他们,又耷拉着脑袋自顾自的想起来:“听说帝国对军功的奖励非常丰厚啊,砍下一个敌人的头颅就有三个金币呢,一个敌人的小队长就是五个金币,一个低级魔法师是一百个金币,如果是对方的师团长就有两千个金币的奖励呀,唉,如果能够干掉一个敌人,哪怕是一个小兵呢,我也可以寄给妈妈呀。。。不,斯特大叔说我的力量很不错,也许我可以干掉敌人的一个小队长吧?”

    雷的心里一阵高兴,一阵犹豫的:“也许,碰到一个低级魔法师是最好的,没有风险,还有丰厚的奖励,这是最好的吧?唉。。。不过,我只跟着斯特大叔学了一点点武功,能不能在战场上保住姓命呢?或许学习斯特大叔,拼命逃跑才是最好的。”无意中,斯特在他的心里已经成为了逃跑专家了。

    就这样,在一肚子的乱麻般的念头中,雷走出了那条小山脉,走向了他生平的第一次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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