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沧桑的老人-《红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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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犊……”王老丈抬头,在看清楚了姜云志之后刚想喊一声,但话到嘴边却停了下来。

    姜云志发迹的消息早就已经在长乐坡传遍了,人们都说坭坑里跳出了个金蛋蛋,一个个都羡慕的不行。

    以前的姜云志是没有名字的,这具身体在被收养的时候就没有,奶奶和周围的人一直都叫他木犊娃子,也从来没改过。

    直到半年前姜云志打算出去搏一搏的时候才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奶奶。

    但这就仅限于奶奶而已。

    “怎么,王老丈不认识我了?”姜云志笑着跳下了马,走进了刚刚收了大豆的田地里。

    “不是,你现在不是做官了嘛,不知道该怎么喊你了。”王老丈显得有些局促,说话的时候还在不断的搓着手。

    “没事儿,以前怎么称呼现在就怎么称呼,我不在意这些的。”姜云志笑着摇了摇头,还顺手拿过了王老丈手里的镢头。

    王老丈是他在长乐坡时的邻居,和那些街坊邻居不一样,王老丈是真正意义上的邻居,紧挨着的那种。

    王老丈独身一人,妻子死于难产,连带着他那还未见过这个世界的二儿子也走了,大儿子在隋末大乱的时候被前隋强制征入伍了,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

    他对姜云志祖孙二人的帮助是最多的,按照他的话来说,他自己一个人,怎么样都行。

    这也是姜云志此行的目标。

    如果真的要给老邻居带过去,这王老丈绝对是首选,除此之外还有两家,但都没有王老丈的帮助更大。

    倒不是姜云志嫌他们当初的帮助少了,人家也是有自己家庭的人,能帮助已经算是很好了。

    但现在他起来了,想要回报的话肯定也要多少有个度,这个度自然就要按照当初接受帮助的多少来定了。

    “老丈,我奶奶说想让你们去我新家那边,在那边我能给你找到佃租更少的田地,而且本该上缴朝廷的租税也都好说,您看怎么样?”

    抡起镢头,姜云志开始刨着地里遗留下来的豆根,状似不经意的说着。

    “不用了,我老王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在哪儿过不是过?”

    看着姜云志刨豆根,王老丈本想拦下来但是没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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