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真正有关系的二代-《红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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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众人说话间,程处默和尉迟宝琳也走了上来。

    麂子天性胆小,稍有点儿风吹草动就会受惊,速度也不慢,再加上这是在山林里,程处默二人骑着马速度也快不到哪去,所以没看到方才的经过。

    “嗨!没啥事儿,你们追的是这个?”长孙无逸说着轻轻地踢了一脚地上的麂子。

    “嗯,就是这个。”尉迟宝琳点了点头。

    “方才这麂子应该是被你们的追赶所以慌不择路了,直接蹦起来把云志从马上撞了下去,怀道直接张弓拉箭给射下来了。”

    “对了,这个可是好东西,怀道你要不拿回家给你爹补补身子?”

    说着话,长孙无逸掏出了一柄小刀,另一只手抓住了麂子头部的突起。

    看起来有点儿像角,但毛茸茸的,应该是和鹿茸差不多的东西。

    “这个……有用?”姜云志有点儿懵。

    鹿茸有药用价值他知道,但这麂子的也有?后世这东西好像是有养殖的,但是没听说有卖麂子角的啊。

    “这个我们哪里懂?只不过听说是有用,而且这玩意和鹿蛮像的,应该会有点儿用吧?”

    长孙无逸也不太确定。

    “嗨!管他有没有用呢,反正肯定是没有毒,秦伯父的身子不好,我们又不差这个东西,就让怀道拿回家去呗。”

    程处默大大咧咧的声音响起,这话说的,要是让不知情的人知道了怕不是会以为这麂子是他猎到的呢。

    不过这几人显然不是一般的熟络,程处默的话并没有人介意,反倒是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赞同。

    至于姜云志?他没开口,这猎物又不是他打的。

    “那就这样,拿个水袋来!”

    长孙无逸一挥手,旁边的侍卫立刻从马鞍上拿下了一个水袋,倒干净了里面的水后递了过去。

    那小刀看起来挺不错的,麂子的角和鹿角不一样,上面是角质化的,下面则是被皮毛包裹,但即便如此还是被长孙无逸一刀断掉。

    连角带血,长孙无逸都给装进了水袋里,然后塞上了塞子,递给了秦怀道。

    “走!我们去云志家,他家在城外,晚上也不宵禁,我们正好能吃痛快也喝痛快了!”

    割完麂子角,长孙无逸让侍卫把麂子带上,都没给姜云志反应的机会就静定好了要去他家。

    这货那自来熟的性格有时候真的是惹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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